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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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2/9 2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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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2/11 9: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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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2/12 10: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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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2/27 10:38:35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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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李**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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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世纪佳缘沈阳津桥路店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7-1号天润广场7号楼9层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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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12/4 | 消费金额: | ¥9800 |
消费地点: | 津桥路7-1号天润广场7号楼9层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1/21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本人曾在2016年注册了世纪佳缘婚恋交友账号,近日多次收到多名线下实体店红娘的电话,邀约到店,其中有说有女会员要求约见我,也有说我条件如何近期有几位会员问起过我,想见一下我本人。2017年12月4日上午本人受邀约到达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天润广场7号楼9楼的世纪佳缘线下服务中心,期间有多名红娘轮番游说,把我身份证拿走了3次,没有在我视线范围内,不知做了何种认证及操作,在各种套路营销之下被交纳了9800元的一对一服务费,说是可以享受三个月的一对一服务,10次的约见筛选女士。对于此费用的交纳,当时一个人被轮番洗脑催眠,足足在燥热的小黑屋从13点唠到晚上6点半。并没有给我签订任何纸质合同,以及收费收据。事后回家看了手机,有一条提示签订电子合同的验证码,上到个人账户才发现需要下载。而且合同是在交纳了9800元费用之后的,并未给我看任何关于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生成的电子合同,并且没有本人签字。 现投诉,虚假签订合同。全额退还9800元服务费。如无反馈,将诉累到底。 本人世纪佳缘账号dong2013hao@163.com | ||
证据: | 本人主动到线下店面协商退费事宜。有三位工作人员,其中有一人是负责人,起先劝我继续在他们这接受服务,然后见我态度坚决一位老师,打印出了一份合同,告诉我这是签订的电子合同,第一:所介绍的4名女孩与我提出的要求相差很远,有婚托嫌疑。第二:在交钱当天并未有任何红娘对于此合同做出提示并告知需要有这样一份合同约定,2月8日在到点协商时红娘也承认,她们是电子合同,当时是没有提醒也没用说这个东西,因为合同的主体不能改动。但是,合同是本着双方意愿为前提签订的合作关系,在我未之情的情况下,就生成的合同,是无效合同。第三:由于甲方工作程序超级不正规,及合同中的霸王条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要求尽快解决。全额退款。并请总部相关负责人来尽快解决我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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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全额退款9800元所谓的服务费用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经营者态度极为冷淡,一副爱咋咋地的丑恶嘴脸,这个钱就不给你退,有本事去相关部门投诉我们,用她们的话来说,老子在沈阳地区就是老天爷谁也不能把老子咋地。 | ||
投诉标题: | 善良朴实小伙被世纪佳缘津桥路实体店骗走过年钱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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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市场局 | 受理时间: | 2018/2/12 10:36:34 |
办件人员: | 盛**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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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2/12 10:36:34]:正在处理中[2018/2/27 10:38:20]:经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现已终止调解。[2018/2/27 10:38:35]: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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