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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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1/30 15: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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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1/30 15: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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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2/11 1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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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2/26 8:51:14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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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宗** | 联系电话: | 18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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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佟二堡海宁皮革城2期4楼泰山路6号段小姐 | 经营地点: | 辽阳市,灯塔市,佟二堡海宁皮革城2期4楼泰山路6号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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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1/23 | 消费金额: | ¥499 |
消费地点: | 微信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12/25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收到的衣服与当时卖家发的图片款式图案不符,要求退货退款卖家拒绝。 | ||
证据: | 本人有与卖家的聊天记录及卖家朋友围转发图片,卖家时时大量更新图片,并且上传发货图片,数量特别大。证据的图片上传提示服务器错误所以没上传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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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退货退款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卖家系实体店与微信朋友圈售卖皮草,以清仓处理为由,低价售卖质量做工极差的劣质皮衣。给本人发货是邮政快递单号为9892010731642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本人收到货后,发现与图片不符,联系卖家退货,卖家以没发照片为由拒绝。等我再发照片给卖家,卖家从此没有回应。 | ||
投诉标题: | 卖家发的实物与图片不符协商退货被拒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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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辽阳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2/11 14:08:31 |
办件人员: | 辽**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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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2/11 14:08:31]:正在处理中[2018/2/11 14:15:18]:已于2月5日,按辖区管理原则,转给了灯塔市消协分会处理,灯塔消协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处理。[2018/2/26 8:50:57]:消费者在朋友圈微商中购买一款羊剪绒女士上衣,收到的衣服与消费者想象不太一样,要求退货,调解人员与微信卖货人联系,卖家说衣服是按消费者要求发的,照片和衣服是一致的,卖货的微商是重庆人,是从朋友微信圈卖的货,调解人员无法律依据要求卖货方给消费者退货。[2018/2/26 8:51:14]: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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