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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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1/16 1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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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1/16 1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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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8/1/16 14: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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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1/16 14:43:21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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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刘** | 联系电话: | 159********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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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辽宁北方电视台-电视直销鄂尔多斯羊绒裤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辽宁北方电视台电视直销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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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1/10 | 消费金额: | ¥199 |
消费地点: | 辽宁本溪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1/10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的母亲在观看完辽宁北方电台的电视直销广告后,也奔着辽宁北方电视台是信得过的大企业,在2017年1月10日拨通了电视直销的电话024-67913560(林峰)买了条199元人民币的鄂尔多斯羊绒裤。广告打得好,货到付款,只要您不满意就退货。在我母亲收到裤子后的当日,发现裤子不是很合适,非常的紧,她马上又拨打了辽宁北方电视台电视直销的电话号码,电话那边的林峰,一再推延,说会上门取货,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林峰就不再接电话了,并把我母亲的电话拉了黑。 | ||
证据: | 我的母亲在观看完辽宁北方电台的电视直销广告后,也奔着辽宁北方电视台是信得过的大企业,在2017年1月10日拨通了电视直销的电话024-67913560(林峰)买了条199元人民币的鄂尔多斯羊绒裤。广告打得好,货到付款,只要您不满意就退款。在我母亲收到裤子后的当日,发现裤子不是很合适,非常的紧,她马上又拨打了辽宁北方电视台电视直销的电话号码,电话那边的林峰,一再推延,说会上门取货,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林峰就不再接电话了,并把我母亲的电话拉了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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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全额退款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广告打得好,货到付款,只要您不满意就退款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联系人林峰绝接电话,消失了。 | ||
投诉标题: | 辽宁北方电视台电视直销(林峰)消失了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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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1/16 14:43:21 |
办件人员: | 金**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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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1/16 14:43:21]:无[2018/1/16 14:43:30]:所辖区不在沈河~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消协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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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8/1/16 15:37:4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都要诚实,讲信用,重承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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