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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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7/12/27 16: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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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7/12/27 16: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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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7/12/28 9: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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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7/12/28 9:25:48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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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吴** | 联系电话: | 155********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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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市沈河区思懿爱凯乐彩妆店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15号兴隆大家庭负一层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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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6/27 | 消费金额: | ¥1800 |
消费地点: | 中街兴隆大家庭负一层爱凯乐彩妆店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12/12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方在半年前于爱凯乐彩妆店购买了一部1800refa美容仪,购买物品于12月初出现损坏,与店主沟通想进行维修,店主不给维修,让寄回refa厂家MTG广州分公司自行维修。但寄回厂家检验后,厂家回复大意为:产品是假货,所以无法给予维修。后要求店主(爱凯乐老板)退货,店主让开假货证明,不然不给退。但联系产家,厂家没有权利开据假货证明。我方只能提供相关产品退回邮件证明及客服电话录音证明。 | ||
证据: | 电话录音证明,refa美容仪厂家MTG爱姆缇姬中国分公司客服电话沟通录音。与产品原样寄回邮件证明。 | ||
消费者主张: | 退款(如根据法律法规提供应有赔偿更好)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赔偿权。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曾与协商,店家拒绝退款,并且态度恶劣。 | ||
投诉标题: | 买到假货,请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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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7/12/28 9:25:48 |
办件人员: | 闫**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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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7/12/28 9:25:48]:无[2018/1/8 10:24:06]:吴天琦回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要求撤诉。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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