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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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7/12/19 9: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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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7/12/19 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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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7/12/19 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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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7/12/19 10:03:14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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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孙** | 联系电话: | 133********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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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抚矿集团暖气厂 | 经营地点: | 抚顺市,新抚区,无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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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11/1 | 消费金额: | ¥3300 |
消费地点: | 抚顺市新抚区万达华宅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12/19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是万达华宅居民,从2017年11月1日供暖开始,家中温度从未达标,我们全额缴纳暖气费,得到的热源却不足,整个万达需要1200立热源,实际供暖公司只提供了850立,我们向供暖公司提出质疑时,他们以设备问题搪塞我们,我们认为这是欺瞒消费者,而且从供暖开始,设备不停的坏,已经过去两个月了,还没有好转的意思,这种供热凭什么让我们全额缴纳暖气费,请相关部门帮助协调。 | ||
证据: | 有视频,上传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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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退款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无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已协商多次,明确说这个温度解决不了 | ||
投诉标题: | 取暖不达标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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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辽宁消费维权网 | 受理时间: | 2017/12/19 10:03:05 |
办件人员: | 辽** | 联系电话: | 0**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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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7/12/19 10:03:05]:正在处理中[2017/12/19 10:03:14]: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消协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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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8/1/3 15:23:3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媒体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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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7/12/19 10:04:58]:您好,供暖的投诉已转至东北新闻网民生频道。http://msts.nen.com.cn/MingShengComplain/main.jsp感谢您的信任,请填写民生所需投诉页,稍后记者会联系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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