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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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7/12/12 8: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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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7/12/12 8: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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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7/12/12 14: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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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7/12/12 14:36:17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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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宫** | 联系电话: | 152********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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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抚顺市顺城区鼎泰珍烟酒行 | 经营地点: |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乐购二楼超市正门对面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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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12/7 | 消费金额: | ¥2598 |
消费地点: | 抚顺市顺城区鼎泰珍烟酒行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12/9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在该处购买茅台飞天53度500ML白酒两瓶,并开具发票,发票上也注明了每瓶酒的独一有机码。两瓶酒至今未打开,一直保持原状。回家后发现使用NFC防伪功能扫描不出该酒信息,后在茅台官方辽宁打假维权中心鉴定该酒为假冒伪劣产品,试图与商家沟通,但商家不与协商。 | ||
证据: | 使用NFC防伪功能扫描不出该酒信息;我于2017年12月9日在茅台官方打假维权中心(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国酒茅台店)处鉴定为假酒,该处负责人回复说,将配合我们对投诉受理机关单位出具权威性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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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假一赔十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消费者权益法》针对的是普通商品的消费,而《食品安全法》则是特别针对食品领域的法律,根据工商局的分类,酒是食品的一种,所以,按照规定,消费者有权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而且经营者应按照首负责任制度,及时赔偿,不得推诿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在发现该酒有问题后与商家有过一次通话,但商家态度恶劣,不予沟通处理 | ||
投诉标题: | 抚顺市新华乐购二楼鼎泰珍烟酒行售卖假酒不予协商处理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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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抚顺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7/12/12 14:36:17 |
办件人员: | 市** | 联系电话: | 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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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7/12/12 14:36:17]:无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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