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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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7/11/13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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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7/11/13 1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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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7/11/13 11: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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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7/11/15 13:20:22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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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张** | 联系电话: | 131********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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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保利生活馆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西路29号(近保利花园销售中心)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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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6/3/31 | 消费金额: | ¥800 |
消费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西路29号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11/6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在沈河区保利生活馆办了2张游泳卡,卡号分别是PL.K.101099和PL.K.101224,因期间怀孕生孩子有一段时间没去了,这个月我打电话给保利生活馆预约的时候,他的工作人员以“卡有效期一年,已经过期”为由,告诉我游泳卡已经用不了了。但是我的卡上根本没有说此卡有有效期,也没有说使用期限是到什么时候,保利生活馆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单方面违约、拒绝消费者,这让我感到很气愤!这家商家根本不值得信任,我要求商家根据消费剩余次数退款,请消费维权网帮助我,制止商家的霸王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谢谢! | ||
证据: | 两张卡正反面已上传。 | ||
消费者主张: | 要求商家根据消费剩余次数退款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无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无 | ||
投诉标题: | 投诉沈阳沈河区保利生活馆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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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7/11/13 11:21:56 |
办件人员: | 闫**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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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7/11/13 11:21:56]:正在处理中[2017/11/15 13:19:45]:东陵所调解员于11月14日到店里进行核实,卡上虽然没有期限,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期限是一年,且双方当事人都已签字;11月15日,工作人员给投诉人打电话,告知其店方不同意退款,若要继续使用需交一定费用激活,至于费用多少双方客以协商。 [2017/11/15 13:20:22]: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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