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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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7/11/2 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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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7/11/2 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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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7/11/2 14: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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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7/11/2 14:29:35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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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董**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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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阳光壹佰置业辽宁有限公司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于洪新城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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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6/5/28 | 消费金额: | ¥637904 |
消费地点: | 于洪新城阳光一百售楼处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10/30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所购买的阳光100三期商品房c3-2号楼消防连廊所在位置与购房时的户型图中所示的消防连廊位置严重不符。户型宣传单,以及合同中同时写明c3-2、c2-1、c2-2号楼中消防连廊所在楼层,但实际c3-2号楼与另外两个楼的消防连廊并不相同,和购房时告知情况完全不符。消防连廊位置更改后严重影响北卧,造成北卧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窗户被遮挡!视野完全属于封闭。买方认为即使消防连廊更改设计,也应以满足消防功能,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为前提。 | ||
证据: | 户型宣传单,合同 | ||
消费者主张: | 拆改消防连廊实墙部分,改为金属护栏或经济赔偿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销售过程中没有告知全部楼体信息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已与开发商就消防连廊拆改或赔偿一事进行协商,开发商方面表示一切手续合法合规,无需进行更改或赔偿。 | ||
投诉标题: | 阳光一百虚假营销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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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7/11/2 14:29:35 |
办件人员: | 何**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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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7/11/2 14:29:35]:无[2017/11/2 14:31:02]:与消费者沟通后,劝消费者向规划局后城建局申诉该建筑不合理,待取得认定后再投诉。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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