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
投诉已生成2017/10/21 12:20:00
-
投诉待受理2017/10/23 9:30:46
-
投诉已受理2017/10/24 13:08:37
-
投诉已办结2017/11/29 10:00:56
投诉人信息 | |||
---|---|---|---|
真实姓名: | 张** | 联系电话: | 155******** |
被投诉人信息 | |||
---|---|---|---|
经营者名称: | 喀左新区热力有限公司 | 经营地点: | 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无 |
投诉内容 | |||
---|---|---|---|
消费时间: | 2017/10/15 | 消费金额: | ¥2858 |
消费地点: | 热力公司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5/10/15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2016年12月末购买的朝阳市喀左县大城子镇博望家园a区9号楼2单元1701的房子,2016年采暖费已经交完,今年交采暖费的时候,热力公司让我强行补缴2015年的采暖费,否则2017年不能交采暖费,而我2015年压根就没购买这个房子,为什么要我交采暖费? | ||
证据: | 2016年购房协议以及2015年补缴采暖费的发票 | ||
消费者主张: | 退还2015年采暖费2858元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无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协商后,经营者态度:不管你买不买房子都得交,政府说前两年强制交,但是2015年房子并不是我的,我不应该交采暖费,他们应该去管开发商要。 | ||
投诉标题: | 2016年购入房子,热力公司强行收取2015采暖费 |
受理情况 | |||
---|---|---|---|
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朝阳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7/10/24 13:08:37 |
办件人员: | 贾** | 联系电话: | 9**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结果: | [2017/10/24 13:08:37]:正在处理中[2017/11/29 10:00:35]:朝阳市喀左县消协处理结果回复: 2017年10月24日我局收到市局转办函,立即责成2名执法人员协调处理。双方圆满解决。 由于消费者于25日去沈阳30日返回喀左,30日我局接通消费者电话要求提供购房发票、采暖费收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会为其提供《辽宁省供热管理条例》、《喀左县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等法律援助,双方协商开发商主动退回消费者2858元采暖费。 [2017/11/29 10:00:56]: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网友评论

热门投诉
投诉行业
联系我们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39号
嘉环大厦19楼东北新闻网
电 话:(024)23257777-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