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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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7/9/27 1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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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7/9/27 11: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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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7/9/28 10: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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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7/9/28 10:36:03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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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周** | 联系电话: | 159********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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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大连春柳河新玛特 | 经营地点: | 大连市,沙河口区,金州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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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6/5/5 | 消费金额: | ¥300 |
消费地点: | 大连春柳河新玛特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6/9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6年带孩子在大连春柳河新玛特阿尔法泡泡体验馆办理300元消费会员卡,当时赠送了一部分金额说是可以抵当次消费,之后在就没去过,今年6月,想带孩子再次去玩的时候体验馆已经不再,负责人找不到,只留下一个自称是接替其售后问题的商家,叫来商场售后主管范景新,称可以在他的小制作店铺再交点钱然后把之前的卡中余额转过来,没有系统没有明细给我预估里面剩100元……说当时撤铺的时候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被安排来处理后续问题。他们解决不了我要求反映到上级领导,自称同是主管名叫于小玲办事人员根据我描述的消费次数和金额给我预估了260元余额,让我回家等,称走流程最晚就到8月末给我返钱,至今天无果,期间也没有一个主动联系的电话沟通此事。我拨打当时两位留的39992673不是无人接听就是不在班。大连市民都知道春柳河新玛特目前的经营不堪,但既然有商家进驻和离开,作为商场难道替消费者通知顾客或者有完成的售后流程,这个事很难吗!商家跑了?难道没有跟商场打好招呼就不见踪影了,期间大型商场管理所介入且称上门敦促其解决,但一直无踪影。 | ||
证据: | 期间商场谢晓玲、范景新、姓迟经理致电,均未给出明确时间节点解决此问题(39992673),泡崖大型商场管理所姓段所长致电也未解决86499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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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按照法律和国家认可的商场规定,退还卡中余额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从开始指定一家及其不堪的儿童手工制作消费,至后来可以选择几个儿童消费区消费。但返余额只能等法院判定商场相关负责人,未给解决的时间节点。 | ||
投诉标题: | 大连春柳河新玛特让消费者和纳税人的权益是如此被动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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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大连市沙河口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7/9/28 10:36:03 |
办件人员: | 沙** | 联系电话: | 8**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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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7/9/28 10:36:03]:无[2017/9/28 10:37:36]:投诉人投诉的商家地址不属于我区管辖范围,已告知投诉人。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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