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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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7/8/25 17: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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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7/8/28 9: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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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7/8/28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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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7/8/28 10:02:00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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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袁** | 联系电话: | 18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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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酷骑科技有限公司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特变之家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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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8/11 | 消费金额: | ¥894 |
消费地点: | 手机APP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8/24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三次押金没有退回 共894元,11号充值一次 19号充值一次 22号充值一次!并未见商家发起退款! 打客服,客服人员不解决事情,互相推诿!说系统不稳定,有说系统升级 千奇百怪,欺骗消费者! | ||
证据: | 三张截图 还有3段录音! | ||
消费者主张: | 无条件退还押金!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今年5月22日,交通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对于收取押金的单车,《指导意见》提出,“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鼓励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但是在现实中,“即还即退”模式并没有落到实处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协商了,对方不执行!互相推诿! | ||
投诉标题: | 酷骑单车退押金!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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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受理时间: | 2017/8/28 10:02:00 |
办件人员: | 陈**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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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7/8/28 10:02:00]:无[2017/8/28 10:02:51]:经审查,属以下第〔8〕项所指情形,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不予受理(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八)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请向有管辖权的工商部门投诉; (九)已经工商部门受理并正在处理的。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媒体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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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7/9/4 10:55:33]:相关报道: “酷骑单车”成功退款的方法在这里! 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7/09/04/02006144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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