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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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7/8/21 1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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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7/8/21 10: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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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7/8/22 15: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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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7/8/22 15:22:48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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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月** | 联系电话: | 131********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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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食彩美东南亚餐厅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万达广场三楼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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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8/20 | 消费金额: | ¥152 |
消费地点: | 太原街万达广场三楼食彩美东南亚餐厅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8/20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米饭里发现一个蜘蛛,找到店长,他说全单打七折,我们没有接受。《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店长说他比我们懂法,却在请示后说给我打七折,说如果不同意就找消协工商随便。最终我没有接受,按原价交了全部的金额,等待相关部门的认定。 | ||
证据: | 我手上有店长承认米饭有问题等全程跟店家沟通的录音 | ||
消费者主张: | 要求按照法律条文依法进行维权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虽然有法律条文在那里,我们后来看他们态度还可以,就决定宽容一些,只要求免单,店家并未同意,只给我全单打七折,于是我们交了全单的钱(未打折),离开。 | ||
投诉标题: | 太原街万达食彩美东南亚餐厅饭里有蜘蛛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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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7/8/22 15:22:48 |
办件人员: | 和**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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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7/8/22 15:22:48]:无[2017/8/22 15:27:05]:消费者反映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已建议消费者向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投诉。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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