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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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7/6/8 14: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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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7/6/9 8: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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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7/6/9 1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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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7/6/15 10:52:23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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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梁** | 联系电话: | 18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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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建平县富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经营地点: | 朝阳市,建平县,建平县叶柏寿河畔嘉园小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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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3/31 | 消费金额: | ¥600 |
消费地点: | 建平县叶柏寿八号小区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4/8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建平县富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3月末在八号小区门口设杆拦车,在小区原来业主停车的地面画出停车位,要求需要在小区停车的业主缴纳600元/年的服务费,2017年4月1日起执行。我们按富远物业要求在3月31日交了600元的服务费(有富远物业开具的收据为证),说明:在此之前,八号小区没有收取停车服务费这个项目。到4月5日,由于小区内部分业主认为征收停车服务费不合理,使用堵车等方式抗议富远物业,造成富远物业征收停车服务费的行为难以进行,4月6日,富远物业撤离八号小区,不再为八号小区提供包括保洁等各项物业服务,我们缴纳的600元停车服务费也被富远物业据为己有,因为这600元停车服务费是按年收取,到2018年4月1日才到期,在这期间富远物业没有也不能继续对我们提供停车服务,所以我们缴纳了这个费用的业主强烈要求富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还停车服务费。在此期间我们多次找富远物业负责人追讨,无果。 | ||
证据: | 有富远物业开具的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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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建平县富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退还停车服务费600元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作为消费者,我们花钱购买物业服务,而物业公司没有对我们提供服务,这是明显的欺骗消费者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多次电话追讨,无果 | ||
投诉标题: | 建平县富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蒙骗小区业主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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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朝阳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7/6/9 10:24:30 |
办件人员: | 贾** | 联系电话: | 9**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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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7/6/9 10:24:30]:正在处理中[2017/6/15 10:51:51]:2017年6月8日,建平消协对富远物业收取八号小区居民600元停车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和调解,情况属实,调解结果富远物业负责人承诺和社区、街道沟通之后将收取的19位居民停车费全部退还。消费者满意。 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山所 2017年6月12日 [2017/6/15 10:52:23]: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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