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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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7/3/31 1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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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7/3/31 1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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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7/4/5 11: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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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7/4/7 10:13:47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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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岳**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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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京东商城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16-7号613-2室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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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3/29 | 消费金额: | ¥1059 |
消费地点: | 京东商城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3/30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在京东买了个手机不能退,吐血…… | ||
证据: | 上传不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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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退货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应该给予退货啊~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经营者称手机是移动合约机,属于定制产品。 不知道是消费者定制还是运营商定制? 经营者又称已经明示不可七天无理由退货 但是减淡的字体躲在角落里,这算哪门子的明示啊。格式条款不应该在明显位置公示确认吗? | ||
投诉标题: | 京东购物无法七天无理由退货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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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浑南指挥中心 | 受理时间: | 2017/4/5 11:04:38 |
办件人员: | 网**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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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7/4/5 11:04:38]:正在处理中[2017/4/7 10:13:27]:2017年4月1日,我局接到投诉,投诉在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的手机有质量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电话告知消费者。 经查:消费者称在京东商城购买的手机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家解决。京东回复:已退货。2017年4月7日调解终结。[2017/4/7 10:13:47]: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媒体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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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7/5/18 8:49:14]:经回访,消费者反馈,消费者已收到商家全额退款10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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